组织机构

时间:2018-01-02 15:46

根据工作职能需要,校园管理办公室内设4个科室,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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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

1、财务管理;

2、组织人事;

3、部门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

4、档案、宣传、信息;

5、固定资产管理;

6、会议纪要撰写;

7、委员会例会和专题会议的筹办与协调;

8、接待与会务;

9、党务、工会等工作。


规划监管科

1、开展校园管理与后勤服务的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政策分析、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

2、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空间布局和生活服务设施综合利用的总体规划;

3、校园文明秩序监管和公共区域内各类活动的管理;

4、负责具有商业属性的校园公共服务(如共享单车、快递、迎新等)的规划布局与准入监管;

5、校园外场建设项目备案与监管;校内临时建筑与违章建筑清理整顿;

6、联合开展校园综合巡查,牵头校园环境秩序综合治理;

7、校园自行车、共享单车管理,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规划;

8、校园横幅、海报栏、指示牌、路牌等各类标识系统的统一管理等。


校区管理科

1、负责徐汇、长宁校区的校园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责,负责校园环境、秩序、商业和各类公共活动的审批和监管;

2、通过制度建设、过程监督、责任追究,落实学校对各校区管理的要求与任务;

3、校区规划实施;

4、重大活动组织协调;

5、审核各类会议与校园活动;

6、总办公厅会议室协调管理;

7、结合校区实际,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管理体系和制度,设立专兼结合的校区管理工作组;

8、对口政府(属地)统筹协调校内防汛防台、河道整治、道路借用等。


文物保护科

1、负责协调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

2、负责评估早期建筑保存现状,牵头草拟早期建筑的保护规划、修缮规划;

3、联合开展早期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4、牵头建立早期建筑档案资料联合记录和汇总保存机制;

5、负责牵头制定早期建筑的教学、办公、生活等活动的日常使用管理制度,督导文物建筑资源的合理利用;

6、对早期建筑中涉及展览、电影拍摄等场所租赁事务进行监管;

7、负责阐释传播校园早期建筑历史文化,进行建筑历史文化育人载体探索;

8、负责与国家、省市、区县及有关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

9、负责组织召开各类早期建筑保护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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